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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餐厅”存在问题涉及农村食品安全和村民们切身利益 应引起高度重视

2021-12-06 09:04:2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据日前报道,河北省石家庄市两次农村疫情的传播链条都指向了农村地区的婚宴、丧事。目前农村普遍有“流动餐厅”,一般由几位厨艺熟练的村民联合,谁家红白喜事等需办宴席款待亲友的,他们便应约上门,提供餐饮一条龙服务,向主人家收取器具出租费和食品采购、加工费等。

当下,农村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赚钱,农村遇上红白喜事像很多年前那样请邻里帮忙已比较困难,“流动餐厅”正好迎合了村民们的需要,加上服务周到、省事省心、收费不高,在农村很有市场。不过“流动餐厅”在提供便民服务的同时,也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调研资料显示,2021年5月初,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部分村镇有一些“流动餐厅”开办场所设置比较随机,不能保证与垃圾存放处间隔一定距离;有一些“流动餐厅”的食品处理区没有严格按照“一般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清洁操作区”的流程分区设置;一些“流动餐厅”排水设备和供电条件部分受限。此外,笔者近一段时间在北京市房山区部分村镇走访时发现,一些“流动餐厅”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安全隐患;一些“流动餐厅”在制作冷饮、水果、蔬菜的时候没有专用区域,也没有专用的消毒设备;一些“流动餐厅”在餐饮用具的消毒、清洗方面偷懒,可能达不到卫生标准。

“流动餐厅”存在的问题涉及农村食品安全和村民们的切身利益,应引起相关部门重视。不过,“流动餐厅”是应社会需要而生的,不能因为其存在安全隐患而采取“一刀切”的方法,而应通过科学、有效的方法,努力降低其负面影响,发挥更多的积极作用。

笔者认为,一方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深入基层调查走访,广泛宣传、发动居民,摸清各自辖区范围内“流动餐厅”的经营底数,建立包括经营规模、从业人员等信息在内的基本台账,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按年度向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另一方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集体聚餐活动举办者、“流动餐厅”经营者之间应建立有效信息沟通机制,“流动餐厅”承接集体聚餐餐饮服务应提前向村委会、居委会以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备集体聚餐的详细信息以及承接集体聚餐服务“流动餐厅”的详细信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派工作人员在事前开展监督指导,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则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完成。此外,可以将“流动餐厅”备案登记信息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地方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通过评比打分等形式在辖区内各村镇广而告之,让公众选择参考。

通过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全阶段、多方位科学有效的监管措施,更好地规范“流动餐厅”经营,更多地发挥其积极的社会作用,真正令民众满意。(王宸)

标签: 流动餐厅 经营底数 一般操作区 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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