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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四包子铺”再赢维权官司!华天二友居获赔10000元

2022-04-28 16:08:12    来源:国际商报

近年来,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不断健全,想蹭老字号品牌热度、花式侵权商家正在付出代价。

4月20日,记者从北京华天饮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获悉,近日丰台区人民法院对北京荣俊凯业餐饮有限公司、东方名邸酒店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违法使用企业名称“西四包子铺”构成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责令两家企业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并向华天二友居共计赔偿10000元,并就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相关平台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2021年3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曾审结了一起涉“西四包子铺”字号权的案件,在西四北大街开设“西四包子铺”的海缘阁公司二审被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将“擅自开张‘西四包子铺’被认定不正当竞争”作为竞争垄断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业内人士认为,在此案之前,我国尚没有保护停用老字号的先例。此次二友居西四包子铺再赢维权官司,对如何保护体制改革历史原因导致的字号中断使用问题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

“西四包子铺”再正名

根据4月6日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书,从西四包子铺名称的历史沿革看,西四包子铺的前身是二友居便饭铺,并在上世纪60年代更名为西四包子铺,经营地点由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南大街18号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南大街1号,更名后持续以“西四包子铺”作为店铺招牌对外经营,直至2001年7月停止营业。

“西四包子铺”这一名称历经“北京市西城区西四饮食基层店西四包子铺”“西城区西四包子铺”“北京市西城区饮食公司西四包子铺”“北京市华天饮食公司西四包子铺”“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包子铺”“北京华天饮食集团公司西四包子铺”等变革,2001年7月,“北京华天饮食集团公司西四包子铺”因体制改革注销,且其债权债务由主管单位负责,主管单位为北京华天。

由此可见,原北京华天饮食集团公司西四包子铺虽已注销,经营中断,但北京华天对“西四包子铺”有明确的传承关系。此外,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饮食行业管理办公室的批复以及北京市西城区饮食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显示,“西四包子铺”曾被评为风味餐馆,当时具有一定知名度,此案两被告虽辩称原告及北京华天多年未使用“西四包子铺”,但多家媒体报道表明,“西四包子铺”近年来仍然具有一定影响力。“西四包子铺”经过长期使用和历史沉淀已经与其经营者产生了对应关系,承载着经营者多年经营积累的良好口碑与声誉,对相关公众来说,“西四包子铺”字样所蕴含的意义已经超出了其字面含义。

判决书中指出,被告荣俊凯业公司、东方名邸公司经营的涉案店铺在店铺招牌及牌匾中使用了“西四包子铺”文字,并在店铺内墙壁上使用“记忆的味道重现传统手艺”文字,容易使相关公众联想到曾经的“西四包子铺”,误认为两被告与已注销的北京华天西四包子铺存在承继或其他特定联系,从而产生混淆。荣俊凯业公司、东方名邸公司具有攀附“西四包子铺”商誉,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打击“山寨”进行时

实际上,近年来打着“西四包子铺”旗号的餐厅不在少数,记者在大众点评网、美团、饿了么搜索“西四包子铺”,大众点评和美团的搜索结果显示都在100家左右。除了名字为“西四包子铺”的门店,还有不少加上了各种前缀,如“北平西四包子铺”“记忆西四包子铺”,以及“原西四包子铺”“京友居西四包子铺”“四九城西四包子铺”等。这些门店的菜单也都不同,如“西四包子铺呼家楼店”除了包子还有水饺,“北平西四包子铺”则售卖包子以及多种拌粉、拌面。

对于“李鬼”们打出的擦边球,北京华天相关负责人介绍,许多老北京人记忆中的西四包子铺最早名叫二友居。二友居开业于清末民初,由宫廷御厨常二有创办,由于擅长做面食和卤煮火烧等各色美食,因此成为当时远近闻名的地道北京风味小吃店。后来常二有招收两名徒弟,两名徒弟情同手足,师父过世后也没有分家,一直合办餐馆。去年6月8日,位于西四南大街23号的“二友居西四包子铺”原址重张,现在市面上除这家店外,其他“西四包子铺”跟北京华天没有任何关系。近几年北京华天一直在对“山寨”西四包子铺的侵权行为维权,下一步还将持续进行。

对于二友居西四包子铺再赢维权官司的重要意义,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表示,海缘阁公司擅开“西四包子铺”在3月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评为竞争垄断十大经典案例之一,说明停用的老字号享有的权益虽然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但对如何保护体制改革历史原因导致的字号中断使用问题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

黄勇认为,本案判决没有拘泥于字面形式,很好地体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本意。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该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案中,被告显然违反了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冒充原告的西四包子铺知名字号,误导公众,既损害了原告的权益,也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据黄勇介绍,在此案之前,我国尚没有保护停用老字号的先例。“我们在反复论证后认为,违反信用原则,冒充他人知名的字号获取不正当利益,误导欺骗消费者,无论字号是否已经停用都应当予以禁止。在停用字号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上,该案应该是首例司法判决。”据悉,目前,市场上冒充西四包子铺的经营主体还有不少,北京华天正在积极与市场监管机关联络,希望能通过行政执法加以解决,这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标签: 华天二友居 西四包子铺 维权官司 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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